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总体方案”),2021年9月14日,理学院组织系、实验中心领导以及教师代表学习《总体方案》,副院长杜鼎对《总体方案》进行了全文解读。
《总体方案》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,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。副院长杜鼎对《总体方案》出台的背景、过程和意义、基本定位、总体目标、重点任务以及组织实施等内容进行全面深入解读。
会上,院党委书记章映欢对学习《总体方案》提出了两点要求:一是希望会后各系、实验中心组织教职工认真深入学习《总体方案》有关内容,明确指导思想,深刻理解重要意义;二是各系、实验中心要认真对照《总体方案》精神,坚持“立德树人、问题导向、科学有效、统筹兼顾、中国特色”的评价原则,结合工作实际,破立并举,把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方案真正落到实处,落到细处,落到深处。
(供稿单位:理学院 撰写人:常国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