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院党委会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现面向院内,招聘化学系系主任一名。
一、招聘岗位
化学系系主任
二、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
(一)基本条件
1.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。
2.具有良好的科学发展观,事业心和责任心强,敢于坚持原则,勇于承担责任,善于学习,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。
3.为人正派,处事公道,品德高尚,廉洁自律,作风民主,依法办事,全局观念强,善于团结共事,具有奉献精神。
(二)基本资格
1.具有化学类专业知识背景,具有正高级职称。
2.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。
3.身体健康。
4.有教学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。
5.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。
三、选聘程序
(一)公开报名
1.组织推荐:各课程群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《理学院系(中心)主任/副主任岗位自(推)荐表》(见附 件),向学院推荐优秀人才。
2.个人自荐:凡有意愿报名化学系系主任岗位,符合任职资格者均可自荐,填写《理学院系(中心)主任/副主任岗位自(推)荐表》(见附件)报学院。
请于2021年11月8日(星期一)17:00前,将推荐、自荐材料纸质版报学院。
(二)民主推荐
(三)确定考察对象
(四)组织考察
(五)讨论决定
(六)任前公示,履行任职手续
四、联系人及咨询电话
联系人:学院办公室常国芳,咨询电话:86185160
理学院
2021年11月1日
附件:理学院系(中心)主任、副主任岗位自(推)荐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