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
根据“关于印发《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选拔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”(药大研〔2014〕246号)、“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”(药大研函〔2020〕6号)文件精神,结合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,特制定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1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,成立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二级学科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。
组长:钟文英、章映欢
副组长:李曹龙
成员:陆涛、张大永、杜鼎、罗文华、陈亚东、季一兵、言方荣、侯凤贞
秘书:冷莹
理学院设立考核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,负责对本学院工作监督和检查。
组长:章映欢
成员:钟文英、李曹龙、罗文华、杜鼎、张大永、陈曙、芦金荣
二、参加学科考核人员条件
按照药大研〔2014〕246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选拔程序,确定通过初审、导师审查、学院复审,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。
三、学科考核时间、地点
学科 | 时间 |
药物化学 | 6月7日上午8:30 |
药学信息学 | 6月7日下午13:30 |
药物分析学 | 6月11日上午10:00 |
四、考核主要内容
口语问答
外语应用能力考查:围绕指定话题展开英语论述并讨论
PPT汇报15分钟
1、专业基础考查:个人情况介绍,包括工作经历、社会兼职、个人综合素质能力、个人本科、硕士期间学习情况及获奖情况等。2、科研综合能力考查:硕士阶段课题及论文情况、取得的成果、博士阶段的研究设想及安排等。
五、学科考核方式
2020年所有博士研究生采用网络远程考核方式,远程考核平台软件使用“钉钉”
六、考核要求
1、各二级学科成立专家考核小组,对入选考生进行考核,考核小组由5位或5位以上博导或教授组成。
2、根据各二级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,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,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。对每个申请者的考核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。
3、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应用能力考查、专业基础考查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查三个方面。每个单项满分成绩为100分,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4、考核总成绩
考核总成绩=外语应用能力考查×15%+专业基础考查×15%+科研综合能力考查×70%。
七、录取、调剂工作
录取、调剂原则参照“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”(药大研函〔2020〕6号)文件。
理学院具体的调剂方案另行通知。
八、考核监督和复议
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、公正负责,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。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25-86185170
十、其他
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理学院,未尽事宜见“关于印发《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选拔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”(药大研〔2014〕246号)、“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”(药大研函〔2020〕6号)文件。
理学院
2020年6月2日
2020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药大研函[2020]6号(1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