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教育厅安全检查组检查通报

来源:理学院发布时间:2018-01-11浏览次数:309

省教育厅安全检查组检查通报

(理学院部分)

20171017

20171017日下午江苏省教育厅安全检查组到我校检查。在会议中心一楼,听取了我校的安全工作汇报。校党委书记徐慧出席并致辞。在随后的现场检查中,检查组到达的第一站是理学院实验中心和科研实验室。吴应宇、袁浩两位校领导陪同,我校各职能部门领导都到现场。

检查组首先到达的是B楼化学实验示范中心。在检查走访后,检查组到B楼三楼,重点巡查了312实验室。对危化品管理、化学废弃物分类管理、实验室通风环保、安全责任到人,等各类进行了检查,对实验室研究生也做了询问。然后还走访了三楼的一致性评价实验室。随后检查组到我校安评中心、化学废弃物回收站、危化品仓库进行检查。

在理学院检查过程中,可以看出实验中心芦金荣老师、杨柯老师,三楼沈卫阳老师,骆雪芳老师,等等,非常重视实验室安全和规范,在实验室管理工作有效有序规范到位。

下午430专家组在会议中心一楼进行了反馈意见。综合各位专家主要反馈意见如下:

1、中国药科大学领导重视安全工作、组织体系健全、多部门齐抓共管得力、职能部门分工明确;

2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、安全制度完善、各类安全要求清楚;

3、师生员工安全培训体系做得好;

4、经费投入较大、有成效(目前我校就三废处理一年支出655万);

5、认可危化品仓库、三废回收站建设工作,安全台帐清楚;

6、各学院有检查、有整改。

专家组对我校的安全工作总体结论是:这几年中国药科大学的安全工作卓有成效的,是得到认可的。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:

1、落实教育部安全工作两个重要文件过程中,发现的问题是否一定整改到位了?消除了各种隐患。

2、学生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之后,是否落实到具体的实验室工作中?

3、还是要强调安全主体意识主体责任:实验室(教研室)主任、实验室负责老师是安全主体,学校学院有监管责任。学校学院对各类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要求是“命令”、是实验前提:安全工作没有到位,不能进行实验工作。

4、在实验室空间不足、硬件条件不到位情况下,安全工作一定要有作为:实验区、学生工作区即使在一间房间内也要分开。实验区内一定不能吃东西饮水、不能带进食物。尽量增加各类警示标识、操作规程上墙、安全信息提示告示警示牌,药品安全管理在任何情况下一定要规范。

在反馈意见会最后,吴总会计师表示,中国药科大学历来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,两位主要领导从来的态度是务实认真,并且要求各级传导安全工作压力。校领导一致同意在安全问题没有过关、现场还有安全问题等情况下,所有实验要停止。